各学院、有关项目组及指导教师: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3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1.学院验收
(1)各学院验收项目(见附件1),学院验收工作部署、验收方式自行决定。
(2)各项目组根据结题要求,向学院提交结题材料,学院验收后在结题报告和项目记录册上签署检查意见。
2.学院上报学校结题材料、时间
(1)学院验收后的相关材料于2024年11月20日前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融信楼333室)。
(2)上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文档打一个文件包,以“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邮箱jxxycyxy@zjxu.edu.cn。
3.学校审核
学校对通过学院验收的项目进行核查验收。
二、验收等级
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遵从《嘉兴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嘉大教字〔2024〕28号)(详见附件2)
评审等级补充条款:评审“优秀”等级的项目,至少有2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评审“良好”等级的项目,至少有1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三、各项目组向所在学院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按报告书中要求填写。
2.项目过程记录册(见附件4):按记录册中要求填写。
3.项目研究报告(见附件5):包括立项背景,意义;项目实施原理、方法、技术路线等;调研或实验现象记录、数据记录与处理、研究结论与讨论以及实物作品图片、项目实施过程图片等资料,字数要求8000字以上,注意字体字号等格式要求。
4.结题成果登记表(包括各成果分项统计表,见附件6)及成果证明材料:按登记表标红字体要求填写,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以“项目编号 成果类型(论文/专利/获奖/其它)”命名(打包的文件夹以“项目编号”命名),所有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登记的成果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5.项目统计表(包含项目来源统计/指导教师统计/交流平台统计,见附件7)。
6.制作项目展板(说明见附件8),该内容主要用于项目展示展板设计。
7.个人总结每个成员一份(题目自拟):是项目组每位成员对参与工作的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特别是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要配以照片记录项目研究过程中典型阶段(不超过5张),字数要求不少于1500字。
8.项目团队合影一张,请转换成jpg格式,要求对焦清晰,分辨率不低于1920×1200(电子稿),以“项目编号”命名。
四、省级系统填报工作
1.填报网站: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114.220.75.43:98/index;或由教务处网站下方常用链接栏目处登录。
2.学生选择“学生登录”、指导教师选择“学校登录”;学生初始账号为学号、指导教师初始账号为一卡通号(密码忘记可自行通过“忘记密码”找回)。
3.各项目组于2024年11月20日前,在省级系统完成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提交。
4.各项目指导教师于2024年11月24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
5.学校于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项目审核、提交。
五、延期结题
1.确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应由项目组填写延期申请,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后方可延期。
2.延期结题项目需提供延期结题申请书(附件9)、已取得的项目成果表及统计表(附件6及附件7)和相关支撑材料。
六、结题验收结果公示
1.学校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2.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国家级管理部门批准。
七、关于第二课堂积分认定的提示
2023年度国创项目(包括2022年度延期项目)结题公示结束一周内,合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第二课堂积分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申请、审核,个人勿再申请。
为了便于联系,请各项目负责人加钉钉群:56815036707;结题过程中如遇疑问,可在群里或向创新创业学院咨询,联系人:于老师83640359。
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