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嘉兴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创新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2.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3.创业实践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6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学有余力,成绩优良。
2.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得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得超过8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22级学生,五年制2021、2022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5年9月以前毕业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本年度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及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每个项目的校内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一项国创项目。
3. 2022年延期的及2023年在研的省级、国家级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上报学院材料及时间:各项目组需向所在学院提交对应纸质申报书及电子材料、填写信息表,截止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1-3),纸质版及电子版。
(2)信息表《2024年度嘉兴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备案项目信息一览表》(附件4)
(3)学科分类与代码(附件5)。
2.学院上报学校材料及时间:各学院应对“信息表”(附件4)进行汇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申报书、信息表(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报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五、学校指标及学院申报配额
1.各学院创新训练类项目分配名额见附件6。各学院创新训练类推荐项目须评审、公示后排序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2.各教学单位限报两项创业类项目参加竞争性评审。各教学单位创业类推荐项目须评审、公示后排序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六、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7)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结项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七、学院评审与申报
1.创新训练类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申报;优先推荐国创项目成果与“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2.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3.项目经费:立项项目经费1.5~3.0万元/项。经费由学校和项目推荐学院各承担50%。项目实际资助经费待学校2024年预算指标确定后,由创新创业学院根据预算实际情况下达。
八、学院申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名称不得与历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名称雷同。
3.请所有申报教师、学生认真阅读《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手册》(见附件8)和《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项目报送指南】》(见附件9),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工作指南、系统申报、以及相关管理事项。
九、学校审核与推荐
1.学校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项目备案;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备案资格,名额不予补充。
2.学校对备案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以嘉兴大学的名义向主管部门推荐立项。
十、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指导、抽查,加强项目动态管理。
十一、九游会真人的联系方式
地 点:嘉兴大学梁林校区融信楼333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电话:83640359
创新创业学院